【水泥人網(wǎng)】10月28日,弋陽縣公安局刑警大隊經(jīng)過縝密細致地偵查,一舉抓獲犯罪嫌疑人7名,成功破獲特大系列盜竊海螺水泥廠散裝水泥案十余起,有效地維護了企業(yè)的生產(chǎn)秩序。
10月9日凌晨,弋陽縣公安局刑警大隊接到弋陽縣海螺水泥廠報案稱,一名姓夏的罐裝水泥車司機從海螺水泥廠盜載一車水泥欲出廠時,被值班保安攔截,司機棄車逃逸。接報案后,弋陽縣公安局領(lǐng)導(dǎo)對此案高度重視,立即抽調(diào)精干民警成立專案組,并親自指揮部署專案組開展案件偵破工作。專案組民警根據(jù)部署連夜開展偵查,經(jīng)過徹夜艱辛的工作,民警通過被扣水泥車輛查明該案逃跑嫌疑人名叫夏某某(弋陽縣南巖鎮(zhèn)人,32歲)。確定嫌疑人后,專案民警顧不得休息,立即對犯罪嫌疑人夏某某進行抓捕。但是,犯罪嫌疑人夏某某已經(jīng)外逃。在民警耐心的勸解下,10月23日,犯罪嫌疑人夏某某來到弋陽縣公安機關(guān)投案自首,但犯罪嫌疑人夏某某在投案后僅交代了10月9日盜竊海螺水泥廠散裝水泥的部分犯罪事實,對其他同案犯拒不交代。專案民警一方面加大對犯罪嫌疑人夏某某的審訊力度,一方面以此作為突破口對案件展開了更加細致、深入的偵查。10月25日至28日,專案組又先后抓獲了胡某某(水泥經(jīng)銷商)、梁某某(水泥罐車司機)、包某(海螺水泥廠保安)、陳某某(保安)、邵某某(司磅員),汪某某(發(fā)貨員)等六名犯罪嫌疑人。經(jīng)審訊,犯罪嫌疑人均如實供述了水泥罐車司機以重金買通海螺水泥廠保安、司磅員、發(fā)貨員等工作人員,利用夜間凌晨時段直接開車進海螺水泥廠成品庫盜運散裝水泥的犯罪事實,涉案價值多達30余萬元。
目前,該案7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進一步偵查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