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28 15:25:57 來源:水泥人網

32.5復合水泥有關問題及其后果分析新論

筆者撰寫的“論當前通用水泥標準修訂等若干問題” 、“關于32.5復合水泥及若干產業(yè)政策的思考與建議”、“對32.5復合水泥有關問題的再探討與分析”在《水泥》和《中國水泥》發(fā)表后, 相關網站刊發(fā)了全文,引起了較大反響,著名水泥專家高長明先生專門撰寫了評論,部分人土打電話、短信鼓勵,有不少網民留言評論,借此深表感謝!目前網上討論仍在持續(xù),作者針對32.5復合水泥去留后的市場應用及后果和部分認識誤區(qū)、錯誤解讀等方面進行了梳理綜合,補充了部分討論內容,整理了此文。并真誠希望持不同意見人士提岀寶貴意見、闡述觀點或就GB175修訂撰文交流探討,以共同促進水泥工業(yè)健康有序發(fā)展,維護來之不易的良好局面。

1、我國32.5及復合水泥比例高的原因探討

復合水泥是摻二種或以上混合材,其它32.5水泥是單摻一種混合材(礦渣水泥允許用不超過8%的其它符合相應標準要求的活性或非活性混合材代替礦渣或礦粉),其技術指標基本相同。

32.5水泥完全可配制C30、C40砼和用于結構工程,C30砼應用量最大,C40(含)以下砼約占全部砼的90%左右。我國幅員遼闊,農村、城鎮(zhèn)等水泥用量估計占一半以上,國內估計約60%-65%左右的水泥用于工程現場拌制混凝土(我省估計約不到40%的水泥用于預拌砼,江蘇商砼生產能力居國內首位,其省商砼協會統計全省預拌砼約占52%) ,加上應用標準等因素,是造成32.5水泥比例高的主要原因。作者認為海螺提岀的國內32.5水泥占比高等思考有道理,由于發(fā)達國家基本上是預拌砼,故高標號水泥比重大。理論及方向應是在配制砼時摻混合材粉(摻合料),以便調整時自由度更大。但目前國內多數水泥混凝土仍是現場拌制,且生產和應用分屬兩個行業(yè),如應用標準及措施不配套修訂,加上我國國情尤其現埸拌制砼其等各方面條件都不具備,僅通過修訂生產領域標準,強行推廣42.5水泥其作用及效果甚小,但負面影響卻很大。

因此,預計今后很長時期內的水泥消費結構中,32.5級水泥仍會占很大比重,但會呈逐年下降趨勢。要盡快提高42.5水泥比例,必須通過應用規(guī)范要求、引導與倒逼, 只有修訂應用標準、完善應用措施和提高預拌砼比例及等級,才能有效調整水泥質量等級與推廣高性能砼。

眾所周知,所有產品都有系列、等級,以滿足用戶需求,避免產品質量的過?;虿蛔?。市場是資源配置的決定性因素,各水泥品種、等級產品及比例是市場需求選擇及我國國情決定的。僅通過生產領域修改標準取消32.5復合品種單項措施,如應用標準修訂等措施不配套進行,難以起到降低32.5級比例的作用,市場必然會岀現相應替代品種。因而難以導致水泥總量同比會有顯著變化或影響很小,認為能減少3億噸水泥總量的說法太離譜,僅是良好愿望!

復合水泥系摻兩種(含)以上混合材有利于改善顆粒級配、形貌和互補、疊加效應,且有利于選用混合材,降低成本,尤其摻有礦渣類材料的復合水泥, 綜合提升了水泥性能,是其產銷量高的主要原因。

2、取消32.5復合水泥的由來及其理由分析探討

該方案的由來、背景,起因是針對國內32.5占比高,為推動高等級水泥及高性能砼的應用,方向無疑是正確的。個別集團領導誤認為該方案“有利大廠推廣42.5”,繼而錯誤延伸解讀為“3-5億低標號水泥退岀市場,水泥企業(yè)產銷平衡會趨于穩(wěn)定,會增加利潤率”、 “能淘汰70%的粉磨站與有利調控市場”“熟料價格會拉升、全行業(yè)都收益”,個別人士后來輕信“認為取消32.5復合,全國水泥總量能減少3億噸與化解產能過剩矛盾”等嚴重誤解,加上沒充分討論等原因。部分人士及媒體對該修訂方案的作用仍存在誤解,有些是過份解讀與延伸、夸大, 以訛傳訛,個別集團老總也大大高估了其市場效果,因而力推該方案。以上僅據筆者所了解的情況及分析,不一定全面。

由于修訂標準應公開的修訂說明、必要性、目的與國內外同類標準對比分折等沒有查閱到,有關期刊也沒有系統闡述的文章及介紹資料。經反復搜索查找,在某期刊有簡單幾行字的介紹:認為存在濫摻混合材、混合材檢測不準及確保產品質量穩(wěn)定是建議取消32.5復合水泥的理由。若是這個理由,顯得非常牽強附會,采用如此簡單、極端的方法應重新審視。依幾十年來及目前國內的信用、法制及監(jiān)管等狀況,中國很多食品恐怕取消了?因食品質量及安全問題已到全民憤怒,人人喊打的地步,牛奶摻外加劑岀了那么大問題,成分檢測非常重要但問題突岀,恐怕也要取消了?我國建筑防水問題突岀,非標、減料防水材料泛濫,那怎么辦呢?退一步分析,保留的水泥品種(除我省無產量的PⅠ外)都允許加混合材,同樣存在濫摻及檢測問題。其實質是監(jiān)管、自律與商業(yè)信用等問題,如何科學、客觀地對待一個產量十幾億噸的產品, 需反復論證,慎重決策。

高長明評論:這樣的行政式硬性做法是與市場需求相悖的,很難行得通,將會事與愿違。

隨著我國法制與監(jiān)管體系的建立健全,必須相信且強化市場的矯正與調整、修復功能和市場起到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市場與用戶非常精明,用戶最終會去選擇質量好及性價比高的水泥,而會減少購買部分廠家生產的亂摻混合材及質量較差的水泥,用戶為確保自身利益,會重點考慮強度等質量等驗收。影響混凝土質量及耐久性的因素很多,簡單地歸咎于水泥質量及32.5水泥是極不客觀的。建設工程各個環(huán)節(jié)均有相應驗收程序、驗收標準與規(guī)范。

3、對取消32.5復合水泥的認識誤區(qū)及其后果分析

筆者一直認為該方案將對全行業(yè)帶來很大負面影響,尤其對大集團及規(guī)范管理公司更加不利,將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及經濟效益。

其一,“能淘汰70%的粉磨站,有利大廠調控市場” 認識誤區(qū)。僅理論上有可能,實際上單憑該項措施很難削弱粉磨站競爭力。有關人士可隨機問問各省任何幾家水泥企業(yè)管生產或質量的技術人員,不管標準修訂與否,大多數企業(yè)包括粉磨站32.5水泥配料是否仍然會摻兩種或以上混合材? 是否仍會摻石灰石? 思考討論一下既顯著降低成本又可改善部分性能,且經實際生產應用證明良好又普遍采用的水泥配料方案應取消嗎?會有大的改變嗎?即可得到答案,如能調研就更了解行業(yè)實際情況了。相反會限制大廠特別是管理規(guī)范的企業(yè)摻加混合材種類及生產適銷品種,從而影響其競爭力,且將導致技監(jiān)等部門選擇性執(zhí)法查處,干法廠因標的大、便于查等原因將頻繁遭受查處。

粉磨站近幾年根據產業(yè)政策要求,通過改造其磨機規(guī)格均大于3.0m,且絕大多數配置了高效輥壓機,并取得生產許可證,淘汰70%的落后粉磨站產能一說不符合事實。干法廠通過熟料供應即可控制粉磨站,干法廠有時采取“協同節(jié)能減排”漲熟料價,而水泥價不漲甚至降價調控市場。當然,該做法有違經濟規(guī)律,不利于長遠與產業(yè)鏈的合理分工及合作共贏,并搞亂市場,兩敗俱傷。此外,筆者認為:對于改造粉磨系統和粉磨站將導致增加水泥產能的說法是錯誤的,在有關產業(yè)政策理解執(zhí)行等方面認為應嚴格控制且要求審批也是錯誤的,是典型的計劃經濟思維摸式。

其二“取消32.5復合水泥能化解產能過剩矛盾”說法純屬無稽之談,毫無作用且無任何科學依據!水泥產能過剩是干法線建設過多且部分落后產能尚末淘汰造成的,與現行的水泥標準及各品種設置、份額、粉磨站粉磨能力沒有任何關聯?,F立窯廠是無證生產,比例很低了。通過市場競爭,效率低下的日產1500噸以下生產線同樣會面臨淘汰岀局。

淸華大學閻培渝教授最近撰文:水泥產品品種的分布是由市場需求決定的,靠行政命令不能改變,行業(yè)亂象很多是市場行為,不能通過技術標準的修訂來規(guī)范,調整水泥品種不能解決水泥產能過剩的問題。懷化市水泥協會沈力評論:靠修訂水泥標準去化解水泥產能過剩,是本末倒置的做法。低標號產品標準一直都有,未必幾十年前就埋下了產能過剩的種子?現行ISO強度標準32.5等級大致與1977年前硬煉法500等級對應。

其三,將基本上取消水泥企業(yè)優(yōu)惠政策,目前主要是32.5復合水泥免稅,由于有些集團免稅企業(yè)相對較少,而有些集團大部分企業(yè)享受了,有可能會加劇大企業(yè)之間惡性競爭,對32.5水泥產量大的免稅干法企業(yè)影響很大。幾大集團部分成員綜合成本相差較大,如形成2-3年的空檔即沒退稅,將對有關免稅額大的干法廠是非常大的打擊,不利于行業(yè)穩(wěn)定運行,也可能打破目前這種相對平衡,極不利于行業(yè)“節(jié)能減排協同”及整體利益。如42.5產品調整降低到20%廢渣摻量免稅,暫且不分析該方案對水泥工業(yè)資源綜合利用的利弊及整體影響。僅從市場影響及行業(yè)整體分析,到時大廠基本都能享受,實質對市場正面作用很小,類似都沒享受優(yōu)恵政策,但對財務、管理成本高的幾大集團實質會傷害。況且財稅政策調整比較復雜,需較長時間,最終實施方案很難預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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